根据学院《关于启动2023年科研团队用房与创新实践用房申请的通知》精神,经学院教师/团队申请,学院教学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核、投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现将学院科研团队用房与创新实践用房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16日前向学院反应。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