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教学中心:
为检查教学效果、巩固学生所学知识,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2020-2021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工作方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中考试时间
第9周至12周
二、考试课程范围
1.2020级学生凡是开设中级英语读写和中级英语读写(2)的班级,均须开考;
2.2018级、2019级、2020级开考考核方式为考试的专业必修课程;
3.其他课程可根据课程要求选择期中考试或安排一次过程化考核。
三、考试方式
1. 所有课程期中考试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教学要求自定,题型不限,可以采用试卷形式(“附件2. 试卷格式”);也可以采用非试卷形式(“附件3. 非试卷形式格式”),如口试、课程论文、综述报告、读书报告、个人或小组课题研究报告(作品、小视频)等形式。
2.任课教师可以借助于在线教学平台的相关功能完成期中考试。
四、命题及档案要求
期中考试命题由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进度、教学内容而定。试卷相关材料要求线上的采用电子存档或直接保存于在线考核平台,线下的采用纸质存档。
五、期中考试方案提交
请任课老师于4月23日前提交考试卷或考核方案给学院教务办朱海霞老师。
六、成绩记载
期中考试考完五天内,提交成绩给学院教务办,并在期末考试后录入教学综合信息平台中。
七、相关事项
1. 线下考试的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遗失者及时补办,或持带有照片、所在学院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证件信息不全者不能参加考试。
2. 任课教师须至少提前一周告知教学班所有学生课程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