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统查分方法:

学生登录“毕业设计智能管理系统”->流程管理->表格材料打印->导出成绩评定册。

注:只有指导、评阅、答辩三项成绩均大于等于60方可获得总评成绩。


二、复议(二辩)事项:

1复议(二辩)名单如下:见附件1。


2、未在名单中的学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或没有参加答辩的可以申请参加复议(二辩)答辩,申请表见附件2,签好名的纸质版在5241600前提交到教务办。


3、所有参加复议(二辩)的学生于5241600前提交电子版论文(文件以“学号+姓名+论文名”命名)至邮箱120570473@QQ.COM


4525日学院处理复议申请并公布学生名单及具体安排,若不参加,将视作放弃,毕业设计(论文)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按照学校要求,答辩后对毕业设计(论文)定稿进行最终检测,如果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的,总评成绩降一档,如果等第降为不及格,则推迟毕业,责令修改或重做;如果文字复制比大于50%,则不予毕业。上传答辩后修改的毕业设计(论文)定稿(学生登录->特殊情况处理->论文定稿修改申请,并同时请指导老师审核),截止日期:528日。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