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学院教学工作,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使教学质量保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提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
一、专业建设
专业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专业建设规划;各专业的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规格,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对应的课程和实践教学体系,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师资队伍,专业特色,教学改革等。
专 业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要,专业数量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多学科协调发展、能体现综合性院校优势的比较完善的本科专业体系;各专业定位和人 才培养目标、规格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规格,课程设置和实践教学体系满足人才培养目标、规格;逐步形成专业特色。
学院负责专业建设规划、管理和人才培养总体目标的确定,责任人是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各系部负责所属专业的建设,责任人是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
二、课程建设
课程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课程建设总体规划及各门课程的基本建设。
课程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建立完善的课程准入及退出机制;构建规范、完整、高质量、能满足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需要的课程体系;各专业设置的必修课程都通过合格课程验收,部分达到优秀标准,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省级精品课程。
学院负责学院平台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建设管理,责任人是教学副院长。各系部负责制定本系部的课程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责任人是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
三、教学改革与研究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基本内容包括:根据学校建设与发展需要和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改革等,确定教学改革与研究的选题并组织实施。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总体目标是:取得一些针对性强、目的明确、指导意义重大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教学改革成果,并加以推广与应用。
教学改革与研究的责任人是主管教学副院长,由各系部具体执行。
四、课堂教学管理
课堂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进度的安排,课堂教学秩序的维护,制定课堂教学各个环节的质量标准及基本要求。
课堂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教学计划执行良好,教学秩序稳定,各环节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课堂教学管理的责任人是学院教务办及系部主任。
课堂教学的基本内容:备课、课堂讲授、辅导答疑、作业(实验报告)批改、考核等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的组织。
课堂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教师在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高效,并能做到教书育人。
课堂教学的责任人是任课教师。
五、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验、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实践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实践教学秩序维护及过程管理,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及基本要求。
实践教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实践教学计划执行良好,实践教学秩序稳定,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齐全且执行良好。
实践教学管理的责任人是学院主管实践的副院长及系部、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
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准备、过程组织与指导、考核等环节。
实践教学的总体目标是: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工作规范、认真、有效,达到实践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实践教学的责任人是实践指导教师。
六、学风建设
学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
学 风建设的总体要求是:把学风建设与德育工作结合起来,让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使学生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确立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为学生创造陶冶 情操、增长才干的良好氛围;重视考风建设,制止考试作弊等错误行为,纠正不良风气;进一步建设优良学风集体,建设优良校园文化氛围。
学风建设的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由学院学工办具体执行。
七、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的基本内容包括: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等。
第二课堂总体要求是社团管理规范,社团活动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体现学生以学习为主的原则;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活跃,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第二课堂的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长,由学院学工办、分团委具体执行。
2009年6月12日